2017年9月17日 星期日

以下題目不得討論


1. 據說港獨不能討論,因為「違反基本法」。問題是如果「違反基本法」就不能討論,成間大學都執得,因為大學一日到黑都在討論各式各樣和基本法相違背的立場。

2. 這道理,一點兒也不複雜。如果只要是犯法的事情就不用討論,法律就永遠不用修改,因為任何的法律修改都涉及要不要把一些本來犯法的東西變成不是犯法,那就要討論犯法的事情。很多網友已經指出,在香港殺人是犯法的,所以主動安樂死也犯法。但是討論主動安樂死,卻是任何大學通識教育哲學課必然會觸及的題目,從來不會有人要求禁止。

3. 如果基本法第一條是不能討論,就等於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都不能討論,連航運交通的條文也不例外。除非你說基本法第一條比另外的一百五十九條都要矜貴,但基本法自己沒有這樣的規定。只好麻煩人大開個會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一條基本法條文比其他的條文矜貴。

4. 現在的「能不能討論港獨」的討論,本身就是一件自相矛盾的事情。不容許討論港獨,我就去討論對港獨的討論,禁之不絕。真的要禁,只會顯示主事者的雙重標準。我就不相信如果我掛一塊「要求香港不要做國際航空中心」的橫額,也會因為「違反基本法」而受罰。

5. 不如大家拿基本法的一百六十條條文出來研究一下,還有什麼討論是會「違反基本法」的。想想在大學校園掛起一百六十條違反逐項基本法條文的橫額出來,看看那一條會被拆,那一條卻不會,真係諗起都興奮。

5 則留言:

  1. 在香港殺人是犯法的,所以描述殺人的戲劇應該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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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香港賣淫是犯法的,所以描述賣淫的戲劇應該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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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You are right! Not permitting to discuss Hong Kong Independence is ridicul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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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未免偷换概念,如果戏剧是极力鼓吹去杀人的,难道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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