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國歌法》通過後的第一齣禁片


1. 今日開學,第一堂我通常都會播《表姐,你好嘢!》,作為討論中港關係過去數十年來不斷改變的引子。呢齣戲其中最好笑,也是學術上值得討論的一段,正是鄭裕玲、張堅庭和林蛟對唱國共歌曲的一段。一開始,林蛟先唱了中華民國國歌,然後鄭裕玲和張堅庭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反擊。

2. 播完這一段,我一如既往和學生討論梁家輝的角色如何反映九十年代初香港人對中國身分的理解。但今年我卻多了一重疑問:我下年還可以在上堂的時候播這一段嗎?

3. 人大常委最近通過了《國歌法》,當中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而「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則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案通過後,香港各親建制言論隨即提出要跟隨。

4. 關於《國歌法》如何難以在香港實施,例如「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目的如何和香港《基本法》不符合,已有法律學者談及。我比較關心香港社會研究,想到的是如果法案在香港實行,《表姐,你好嘢!》是否就會變成禁片,我下次上課還可不可以播?

5. 《表姐,你好嘢!》對國歌的處理手法都是不莊重的,甚至可以理解為貶損。而且帶有諷刺意味的國歌處理在片中不止一次出現,肯定有組織有預謀。這樣看,此片很有可能被禁。再比較現行的《國旗法》,並沒有時事評論或藝術創作的豁免,就連時裝設計用上五星時都怕觸犯法例,很難想像《國歌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會更闊。

6. 但我用《表姐,你好嘢!》作為教學影片,正正是因為我相信這種利用政治符號作無畏無懼文化生產的做法,是香港歷史很重要的一部分。電影在1990年上影,反映了當時香港人對中國大陸的恐懼。雖然今天的電影圈恐怕已拍不出同樣的電影,最起碼鄭裕玲和梁家輝不會肯出演,但在課堂上繼續討論,在有線電影台繼續播,是很應該的事。如果不能夠的話,我很難想像還可以如何理直氣壯地說香港人的權利在九七後沒有被減少。

7. 我期待我們的一眾司法精英可以告訴我,《國歌法》下如何能保住《表姐,你好嘢!》,以及香港人的反斗和不屈。

罪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0399hIUdE&feature=youtu.be&t=31m25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